天津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!
具体通知内容如下:
经预测,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,我市3月11日至15日将出现连续重污染天气,且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严重污染,符合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津政办函〔2017〕107号)规定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条件,经市政府批准,现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。
请各区人民政府、各责任单位按照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的责任分工,从3月11日零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,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。
Ⅱ级响应强制性措施:
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单双号行驶(承担民生保障、特殊需求产品及急救、抢险等任务的车辆除外)。
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(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);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(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)。
注意:天津行政区域内包括天津所有地区静海 蓟州 宝坻等及高速公路!
请司机朋友们注意绕行!
限号截止具体日期暂未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