钢铁、火电、建材、有色金属、石油、化工、制药等行业和其他燃煤工业企业排放颗粒物、硫化物、氮氧化物的,应当配套建设除尘、脱硫、脱硝等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,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,实现达标排放。